(记者张学)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通知,提出分批遴选建设200多个具有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聚集区建设不涉及大规模拆迁建设,严禁“形象工程”“成果工程”“面子工程”。摆账网资讯播报:企业融资成本下降便利性提升
对于市场上关于“支付降费是让金融机构‘割肉’”的看法,范一飞表示不能完全同意。他表示,将由全产业链共同承担降费的责任,进一步优化支付产业成本传导机制。
在具体选择方面,《通知》明确规定了四个领域,即业务集聚程度、公共服务水平、品牌知名度、市场秩序和政策环境。其中,街区商业区、文化体育商业综合体和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夜间经营商户中文化商户的数量或经营区域应占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运营的文化娱乐设施或游览区数量应不低于40%。
完善的公共服务是促进夜间消费的重要保障。通知对聚集区建设的要求还包括:良好的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夜间移动通信;夜间出行便利性高,有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区域内及周边应设置合理的停车位,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停车需求。
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夜间经济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明年将有更多内容丰富、独具特色的夜间消费聚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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