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天(10日)公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办法》提出,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商在境外上市时,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报告,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摆账网资讯播报:“十三五”时期 我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7.6万亿元
昨天(10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主体保持了强大的韧性和活力。税务部门始终以“减”为主基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
据了解,目前有23份新修订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办法》提出,运营商在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应预测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可能存在的国家安全风险。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办法》还提出,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商,在境外上市时,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此外,《办法》还提出,对于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的采购活动,经营者应通过采购文件和协议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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