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8日电(记者郭玉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通知》号公告,取消了只能由单位管理人办理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和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两项要求,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服务流程。摆账网资讯播报:从“三新”经济数据看创新活力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为169254亿元,相当于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7.0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所有支取事项均可由受票人本人申请。其中9项实现了全流程“零跑”,建议提取人无需通过中介机构,直接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平台亲自办理提取业务。
此外,通知还要求进一步简化业务材料,优化业务办理环节。比如个人办理退租业务时,如果租赁发票信息齐全,就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同时,职工及其配偶在北京没有自有住房、租房的,只需提供无房产证明,即可按季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提取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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