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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机构因拒收现金被罚款近45万元!涉及医院、保险、公共交通等。

摆账网资讯播报: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2日,深南股份(002417.SZ)发布公告,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家属的通知,周世平已被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每经记者肖每经编辑

7月22日,央行公布了2021年第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的处罚。公告显示,第二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对18家依法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不等。

每次记者注意到,这次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医院、景区、停车场、保险公司等,共计罚款44.6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从处罚机构数量和罚款金额来看,二季度处罚力度明显强于一季度。

公告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厉处罚相结合,持续推进拒收人民币现金问题整改。中国人民银行将依法惩处拒收人民币现金者,并定期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合法地位。

被罚事项涉及拒用现金缴纳保费、购买商品等

处罚信息表显示,北京民航安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拒绝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公交车票,央行业务管理部门给予该公司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此外,北京李安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绝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停车费,央行业务管理部门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家机构此次也被罚金额最高。

记者注意到,此次被处罚的机构中有保险公司。其中,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拒绝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央行无锡中心支行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0元罚款。

此外,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河区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胜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冷水滩分公司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缴纳保费,也被当地央行分支机构警告并处以罚款。

除上述机构外,本次处罚还包括苏州岳震商贸有限公司、常州莱蒙城悦来悦西便利店、连云港公交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小麦催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北京兴泰顺科贸有限公司、山西和谐百货有限公司、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保定中然宝南能源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违法事实包括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商品、点餐、充值ETC快递卡、购买药品、支付煤气费等。

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早在2018年10号公告中,央行就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但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还发布了关于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以下简称《公告》),指出规范现金使用的基本原则是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自主选择,不排斥、不歧视现金支付。公告还对不同主体的现金收付提出了不同要求。

比如,对于示范效应强、利益相关者广、社会影响力大的公共机构和经营主体,应强化现金服务意识。其中,对于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收费,收费单位或其委托的代收机构必须有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并应有专人值守和收取现金;铁路、公路客运等运输单位,以及涉及零售、餐饮、居民服务、娱乐等行业的大中型商业组织,应当有现金收付渠道,现金采取人工或自助现金方式收取

同时,根据不同的消费模式和当地情况,提出了接受现金的要求。其中,对于经营主体与客户进行面对面交易或提供服务的,应支持现金支付;对于线上线下混合操作和线下支付支持,应在线下收款环节支持现金支付;对于所有交易,支付和服务都是在网络上完成的,你不能接受现金;对于网上无销售经营的,可能不接受现金,但要满足消费者在手机电量不足、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下的现金支付需求。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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